教务处是学院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具有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调研、控制和监督等管理职能。 一、制定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对全院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目标管理,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二、制定全院教学工作的长期、中期和短期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得当。 三、组织制定全院学科、专业、课程建设规划和专业教学计划,负责提出制定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要求,指导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文件的制定(修订)。 四、负责组织开展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全院性的教学竞赛和教学改革观摩活动,协调全院与教学有关的第二课堂活动,总结和推广教学工作经验;负责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和推荐等工作。 五、负责全院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和教学资源的调度,协调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六、负责协调全院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和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组织教学检查、教学督导等活动。 七、负责全院的实验教学管理和实验室评估,组织制定学院实验室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八、负责全院的教务管理、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学位证发放等工作。 九、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及与招生有关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做好全院的教材建设工作,保障教材的供应。 十一、负责全院的教学运行管理,完成教学环节及日常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十二、负责全院各类考试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试制度,负责考试违纪的处理。 十三、协调和指导各专业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的组织实施,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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