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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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校园安全通讯

2004年第1期(总第2期)

渭南师范学院保卫处      200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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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动态
   求真务实,齐抓共管,作好稳定安全工作
☆法律法规
   什么是绑架罪
☆消防知识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
☆案情通报
☆简讯一则



指导:徐增宁
主编;李铁丁
编辑:王兴文 田康顺 刘高怀 徐永弟
打印:盛创建



☆安全工作动态

求真务实 齐抓共管 作好稳定安全工作

     3月9日,在学院南区一楼会议室召开了我院稳定安全工作会议,各部门领导参加会议并签订了2004年度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学院党委书记张海军同志及主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徐增宁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徐增宁副院长首先传达了“全省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我院近年来学院稳定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通报了存在的一些问题。要求大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鼓足干劲,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04年度的稳定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学院04年度稳定安全工作责任的各项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利用典型案例,在师生中进行遵纪守法,遵规守纪,防火防盗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超前防范,防患于未然。建立和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对一些极易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要及时上报,决不能误报、漏报和隐瞒不报。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会后,各单位都要制定出本部门落实学院稳定安全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与稳定,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确保学院政治稳定、治安稳定,保障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地开展。
     党委书记张海军同志在总结中讲到: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作好稳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各项安全工作制度的落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级领导干部要扎扎实实地作好本职工作,确确实实地解决一些有关师生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全院师生团结起来,群策群力,共同努力,为我院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法律法规

    什么是绑架罪?
    一、绑架罪的概念和特征
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出于其他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勒索财物的目的或者其他目的。
    二、绑架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239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消防知识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和保养 
   干粉灭火器是以干粉为灭火剂,二氧化碳或氮气为驱动气体的灭火器。
   (一)应用范围
   干粉灭火剂分为普通型(BC类)和多用型(ABC)类,普通型干粉主要用于扑可燃液体、可融化固体、可燃气体及带电设备的火灾。多用型干粉除上列火灾外,还可以扑救一般物质火灾,如木材、棉、麻、纸张等固体物质火灾。
   (二)应用限制
    干粉尽管具有灭火效率高、速度快、无毒等特点,但在使用方面也有一定局限性:   (1)对自身能够释放氧或提供氧源的化合物(如硝化纤维、过氧化物等)不能用干粉灭火。(2)金属钾、钠、镁、钛、锌等火灾,也不能用干粉灭火,应使用金属专用灭火剂。(3)一般固体物的深层火或阴燃火通常不使用干粉。(4)对精密仪器或电器设备火灾,一般不能用干粉灭火。
    (三)使用方法:将干粉灭火器提至火灾现场,颠倒摇动几次,使粉松动,拔去保险销(卡),一手握住输粉胶管喷头,另一只手按下压把(或拉起提环)干粉即喷出。喷射干粉,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防止火焰回窜。扑救液体火灾时,不要使粉流冲击液面,以防飞溅和造成灭火困难。如果使用有间歇装置的灭火器,灭火后要松开压把,停止喷粉;遇有零星小火,扑灭一处,间歇一次。
    (四)维护保养
干粉灭火器应存放在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10—55C)的场所和便于取用的通风、阴凉、干燥处;禁止曝晒,以防驱动气体因受热膨胀而泄漏,影响使用效果;喷嘴胶管口应堵塞好,以防止受潮或杂质进入胶管,影响喷射。



☆案情通报
    一、3月20日早8时许,化学化工系发现新校区一号教学楼三层1309室该系办公室电脑主机被盗,价值2000余元。
经现场勘察发现,该系办公室门上亮窗左下角有一小块玻璃松动,原因是上学期办公室门锁坏了,楼管人员维修时把玻璃打了个裂缝,后用胶带粘贴,一直没有更换,盗窃分子正是从破损缺口处将手伸入,轻而易举打开亮窗入室作案,加之门没有按要求反锁使盗贼携机从门溜出,给学院财产造成一定损失。
   从案发经过来看,造成主机被盗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思想麻痹,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办公室亮窗玻璃上学期人为的打开裂缝后一直没有及时更换,给盗贼造成可乘之机; 
 

    二是规章制度不落实,学院三令五申要求人离开办公室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将门反锁,但该系办公室人员只让学生离开时将门拉上,未进行反锁,使盗贼行走自如;三是楼管人员责任心不强,锁大门后没有彻底清查楼内闲杂人员,使盗贼潜入楼内伺机作案;四是楼层内配电室房门没有上锁,使作案分子有充分时间将盗窃的主机在配电室进行从容拆卸。
     从上述案件分析来看,主要是由于相关人员责任心不强,规章制度未能完全落实所致,学院将对有关责任人另行处理。为认真吸取教训,杜绝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现进一步将有关规定和要求重申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堵塞漏洞,确保单位内部不发生安全事故。
    2、办公室人员离开办公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必须将门反锁。
    3、严格各类人员值班制度,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增强工作责任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二、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宿舍接连发生了2起手机和2起现金被盗案件,从已被破的2起手机和1起现金被盗案来看,均属内盗,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钱物。
   三、3月份,学院发生了两起摩托车因乱停乱放丢失案件,希望教职员工自觉遵守学院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


☆简讯一则
    3月16日至18日,学院主管安全工作的副院长徐增宁同志带队,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对学生食堂、计算机房、电教室、图书馆、学生公寓、实验楼、幼儿园、配电房、网络中心,档案室等重点部位逐一检查,及时指出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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