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师范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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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期

 

校园安全通讯

 

2005年第2期(总第7期)

 渭南师范学院保卫处                                    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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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动态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开展打盗抢,保安全城区防控大会战

法律法规

      什么是 非法拘禁罪?    

消防知识                 

    花露水是危险品吗?

      电脑着火应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                 

简讯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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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徐增宁

     主编:  李铁丁

     编辑:王兴文    田康顺    刘高怀    徐永弟

     打印:盛创建 

 


  安全工作动态: 

      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

                         开展打盗抢,保安全城区防控大会战   

    为坚决遏制单位内部发生的入室盗窃、盗窃机动车辆,破坏、盗窃电力、通讯线路和设施案件的高发势头,为单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临渭分局决定开展一次为期 6 个月的打盗抢,保安全城区防控大会战。
   
大会战从
5 月份开始 ,10 月底结束,为期 6 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对干部职工家属进行宣传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各种防盗、防抢、防骗知识,提高居民的自我防范意识。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一是由内保单位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和门卫制度,落实门卫昼夜值班和出入人员、物品、车辆登记制度;二是各单位在建立健全保卫组织、各种制度的基础上突出技术防范;三是充分发挥门卫和巡逻组织的作用,做到人防和物防相结合;四是单位家属区要坚持门卫昼夜值班和出入人员、车辆、物品登记制度,建立巡逻组织并开展护楼护院、邻里守望工作,不给盗窃分子造成可乘之机。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分局经文保大队组织进行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应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案件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律法规

什么是非法拘禁罪?

㈠、非法拘禁罪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
    1 、本罪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人身自由,是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社会生活和依法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指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利的任何公民,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的人与残疾人;只要是未被依法剥夺人身自由   公民,都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2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非法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行为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捆绑、隔离、非法关押、禁闭等等。应注意的是,只有具有非法性质的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才构成本罪。这种非法性,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无权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人,非法实施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二是有权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人不经过主管人员批准或不遵守法律程序,滥用职权,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合法的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不构成本罪,如公安人员依法执行拘留、逮捕;精神病院医生对精神病人采取必要的管束措施等。
    一般来说,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间的长短,对于本罪的构成没有影响,只对量刑有意义,但是,如果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时间很短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在的,不构成犯罪。
    3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普通公民。在实践中,多数是具有一定职务的工作人员。
    4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会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而故意为之。犯罪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挟嫌报复;有的是耍特权、逞威风;有的是为了讨债等等。动机如何,不影响定罪。

㈡、非法拘禁罪的处罚

    刑法第 238 条规定,犯本罪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本罪致人重任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 234 条、第 232 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这里所说的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为了胁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债务,而将他人非法扣留,剥夺其人身自由为手段,来胁迫他人履行债务,同样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因此,本条款第 3 款规定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即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致人重伤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 3 款罪的,依照前 3 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消防知识

花露水是危险品吗?

    花露水是人们夏日居家、旅游必备的日用品,有去痱止痒消炎解毒等功效。然而,其易挥发、易燃的性能却未必为人们知晓。
    花露水主要是由酒精、水和食用香精配制而成,一般花露水内含有 70% 75% 的洒精,因而具有易燃性。国际上把它列为危险品,我国将其列为危险生活用品。倒出少量花露水在地上,火柴一点花露水就会燃烧起来。
    为了确保花露水的使用安全,同学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 、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国家规定旅客携带的花露水限量为 100 毫升。
    2 、花露水的闭口闪点为 24 ,贮存应当远离火源,也不能靠近暖气,贮存温度不能高于 35
    3 、花露水应当避火使用。在燃着的蚊香、蜡烛、烟头、油灯附近,不能使用花露水。当身上刚刚擦了花露水时,也不能打打火机、划火柴,因为这些火源足以引起花露水燃烧。

电脑着火应如何处理?

    假如电脑着火,即使关掉机器,切断总电源,机内的元件仍然很热,迸发出火焰及有毒草气体,荧光屏及显象管有随时爆炸的可能,因此,面对着火的电脑应做下列处理:
    1 、应立即关机或切断总电源,然后用湿毛毯或棉被褥等物品将电脑盖住 , 这样即能防止毒烟的蔓延 , 一旦爆炸也可挡住荧光屏玻璃碎片 , 以免伤人。
    2 、切记不要向着火的电脑泼水,即使已关机的电脑也是这样。因为温度突然降低,会使炽热的显象管爆裂,此外,电脑内仍有剩余电流,泼水则可引起触电。
    3 、切记不要在极短时间内揭起覆盖物观看,即使想看一下燃烧的情况,也只能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脑,以防显象管爆炸伤人。
    4 、灭火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但注意扑救室内火灾后,应先打开门窗通风,然后人在进入,防止被二氧化碳窒息而发生意外。 


☆  典型案例    

     1 2005 4 13 日,我院学生龚某家人接到匿名电话,对方称他是该同学的班辅导,龚某在校外遭绑架,被捅两刀,正在医院抢救,让家人速汇 3 万元救人,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经认真分析,当即认定为诈骗,使这一阴谋及时得到揭穿。
    2 2005 4 19 日晚 8:30 左右,我院学生杨某在校外韩马村附近遭到歹徒持刀抢劫,造成其后背部右上方有一 3 厘米左右刀伤,共缝九针,并住院治疗。
    3 2005 5 23 日我院学生盛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丢失,于第二天到朝阳路中国银行渭南分行准备挂失,用存折查后,发现卡上 1900 元现金已经被人取走。 24 日下午 3 时,接到报案后,保卫处认真分析案情,认为属内部作案可能性大,立即派人及时与朝阳路中国银行渭南分行取得联系,通过内部资料查明,确定本宿舍学生许某曾于当日上午 8:30 在柜员机上取过现金。经过对嫌疑人许某询问,许某承认偷窃一事,现金已追回。


 

☆  简讯二则

    1 、中文系聘请省优秀律师、市十佳律师——渭南华山律师事务所谢立志主任律师为学生作了一场题为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专题报告,提高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 、政治经济系结合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本系专业特点,先后将刑事审判法庭、民事审判法庭请进校园进行案件审判,使学生懂得了法律程序,感受了庄严的法庭氛围,增加了法律实践,为我院的普法教育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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